梧州市是否按自治区实施的独生子女带薪陪护假?
- 编号:127578提问人:议员受理单位:市长信箱状态:已回复提问时间:2022-11-04 15: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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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的只要是独生子女都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带薪陪护假。但现在事实上单位(参公)并没有依法实施,不给本单位独生子女提供以上所述假期,导致家里老人住院无法陪护,请问梧州市是否能依法出一份通知,让各级单位依法执行该假期!谢谢。
- 受理时间:2022-11-18 10:05:4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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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的工单已受理,如有结果,我们将尽快回复
- 答复时间:2022-11-18 16:30: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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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群众的诉求为“梧州市是否能依法出一份通知,让各级单位依法执行独生子女护理假”不属于人社部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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