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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范市内出租屋苑用梯乱象

编号:130656提问人:随心荡受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状态:已回复提问时间:2023-03-15 01:20:18

因近日租房需求遂走访长洲区内多处出租屋苑,发现以下多幢出租屋电梯竟都是没有张贴由相关部门检验合格颁发的使用标志。是否等同于没有经过检验就投入使用?建议监督部门整治规范约束此乱象,还市民一个安全舒心的用梯环境。 春湖里里湖新村90号、春湖里里湖新村93号、新兴二路广和巷5-6号、新闻路496号6幢、新闻路61号。新兴二路广和巷18号、西环路上段东巷78号、新闻路496号52幢(以上地址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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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2023-03-20 09:09:49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如有结果我们将及时反馈。

答复时间:2023-04-11 17:05:23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网友您好,辖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您提供地址中出租房屋的在用电梯进行检查,除新闻路496号6幢、西环路上段东巷78号外,其余出租房屋在用电梯确实存在未定期检验的情况。辖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问题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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