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城与兴隆佳苑之间主排污渠堵塞
- 编号:130732提问人:sdhsq991105受理单位:长洲区状态:已回复提问时间:2023-03-20 09: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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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南路23号为4层临界商住楼,共7户。7户共用一个化粪池,通过后面市政排污渠排向芝麻城与兴隆佳苑之间的主排污渠,堵塞问题已经存在几年了,一楼卫生间的污水一直反灌,经检查主排水渠检查井已被建筑垃圾完全堵塞。请有关部门协调疏通。谢谢!
补充说明:中国有句古话,好事多磨,感谢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指导,业主委托了施工队进场施工,眼看能推进完成了,但就在4月17日开工时,结果令人意外,所有努力白费,又回到起点了,该路段的市政道路提升项目(业主为长洲区建设局)施工单位阻挠施工,理由是影响验收,居委会协调后清淤排污渠项目的农民工施工队直接违约不干了。结合问政答复及各部门现场发表的意见,我总结如下:
1、该路段属小区路(但现实是开放的市政路);
2、市政局专家称排污干管与支管连接处无沉沙检查井是堵塞原因;
3、谁收益谁实施;
4、政府部门要求出具质量承诺函(听起来合理);
把这些听起来合理的原由和要求串联起来,造成今天的结果看起来是偶然,其实是必然。有以下三个疑问想不明白:
1、既然市政局专家称排污干管与支管连接处无沉沙检查井是堵塞原因,逆向思维,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原来开发商或市政部门偷工减料,职能部门监管失职,那么验收又是如何通过的?
2、政府部门要求出具质量承诺函,这个要求听起来非常合理。但由于排污管清淤项目与当前市政道路提升项目有交叉,责任难于界定,一个几千元钱清淤排污渠项目的农民工施工队无论从专业知识、施工机械无无法与几百万市政道路施工单位相比,所以清淤排污渠项目的农民工施工队不敢干是意料之中。既然是政府投资的市政路提升项目,为什么同一地方排污问题不解决?
3、恒大保交楼是民生问题,不知到这个对外交通的所谓小区路上面的排污管堵塞了算不算民生问题?
认真做事只能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希望我们政府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除了认真努力之外,以主人翁的态度,多用心,都换位思考。我相信会做得更好,社会会更加和谐。
(2023-04-18 17:02:33)
- 受理时间:2023-03-21 09:05:15城市管理监督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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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政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 答复时间:2023-03-27 11:15:09城市管理监督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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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hsp991105”网友:
您好,经市政工作人员现场核查,银湖南路芝麻城与兴隆佳苑之间路段堵塞的是商住楼配套设施排水渠,我局也曾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服务工单回复过此问题,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市政和园林绿化设施分级管理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134号)中《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绿化设施分级管理方案》里“2.园区、小区、市场、公用民用建筑物及企业厂房等附属的排水管渠设施(含建筑后退道路红线部分用地、市政道路及小街小巷上接驳市政排水主管的部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城区及其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养护。”因此,建议由属地社区协调堵塞排水渠的小区物业处理,市政工作人员现场已告知反映问题的市民。申请转移。
- 受理时间:2023-04-03 14:35:50长洲区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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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 答复时间:2023-04-12 10:10:30长洲区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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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hsq991105”网友:
您好,关于您的问政,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近期,大塘街道办联合市城管局排水科、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和幸福社区到银湖南路23号4号商铺并邀约商铺租户(网友)到现场查看化粪池堵塞情况;银湖南路芝麻城与兴隆佳苑之间路段堵塞是属于商住楼配套设施排水渠,暂不属于市政设施排水渠。由于该户商铺属于无物业管理,建议由商铺租户拟定出资维修方案,并增加检查井盖及时恢复道路原状;同时到市房屋交易中心咨询申请维修资金的相关流程。下一步,大塘街道办网格员将持续跟进后续情况,做好相关工作处理。
感谢您的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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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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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hsq991105(2023-03-20 10:51:14)
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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