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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费者协会收,举报乱收费

编号:130819提问人:老爷爷受理单位:蒙山县状态:已回复提问时间:2023-03-23 10:59:15

县水务公司存在乱收费,即在收取水费时,收取不属于水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费。个人认为,是乱收费。请把垃圾收费归还给环卫部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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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23-03-27 08:18:18蒙山县网络发言人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正在处理中,请您留意我们的答复,感谢您的问政。

答复时间:2023-03-30 11:26:41蒙山县网络发言人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蒙政通〔2009〕6)号文件精神,县环卫站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主体,每户每年收费84元。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从2022年12月起,县环卫站委托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把县城部分住户(自来水公司在册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在收费系统统一代收。

如有疑问,您可致电蒙山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站进行咨询,电话:0774-6280902。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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