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雅苑强制收业主装修押金
- 编号:43549提问人:liangyi2017受理单位:发改委状态:已回复提问时间:2017-02-20 11: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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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雅苑强制收业主装修押金,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 受理时间:2017-02-20 16:35:14物价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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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政已受理,正在处理中,有结果我们会及时回复。
- 答复时间:2017-02-24 15:42:06物价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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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政我局己悉,现答复如下∶经我局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梧州智新雅苑物业管理处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的情况属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桂价格[2013]62号文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装修电梯使用费等类似费用。”的文件精神,我局工作人员已将有关规定告知智新雅苑物业管理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物业管理处承诺将已收款项退还给业主,业主可凭有效票据到物业公司办理退款手续。如你对该物业公司的收费有异议,请你提供有效的收费票据、身份证明等到我局价格举报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地址:梧州市新兴一路胜隆里50号,或直接拨打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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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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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yi2017(2017-02-22 12:38:45)
事情已经解决,感谢政府、梧州零距离,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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