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开发票合法么?
- 编号:64965提问人:heyuqi受理单位:税务局状态:已回复提问时间:2018-11-05 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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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秀区旺城广场二层六号商铺的卡乐巴巴饮品店拒绝为顾客开发票,饮品店就可以不用开发票么!?
- 受理时间:2018-11-07 17:13:14税务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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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heyuqi”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稍迟给您回复,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答复时间:2018-11-08 18:11:16税务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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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heyuqi”
您好,接到您的问政后,万秀区税务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旺城广场的卡乐巴巴饮品店了解相关情况。经实地核查,该饮品店于10月份开张,已办理工商登记,但未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信息补录以及未领取发票,工作人员对该纳税人进行了辅导,督促纳税人准备好资料后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信息补录,领取发票后开具给您。如仍存在发票或者其他涉税问题,您可以联系万秀区税务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74-3106066.
感谢您的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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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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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网络发言人(2018-11-07 17:11:11)
网友“heyuqi”: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稍迟给您回复,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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